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视频会议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软板小编来划重点:
1、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
2、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3、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4、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
这意味着以后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而不是代收。
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这样的调整意味着什么?
一方面,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将征收职能从人社部门分离出来,有利于人社部门集中力量来做社保基金的管理和发放。
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相比,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税务部门最容易掌握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发放情况,对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的企业最方便做到“精准打击”。
前段时间发改委的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则意见税务总局也是署名了的,里面就提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社保、未如实申报社保缴纳基数、拒缴社保的,其责任人都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坐飞机都将受限。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那些“控制社保成本”的花招,比如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费用,自然成了未来被重点监管和严厉打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