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协会、企业诉求,为满足线路板及柔性线路板等镀金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13日发文决定,“停止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 21 号令)第三十五条2014 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根据《决定》(征求意见稿),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规定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1850号)同时废止。
现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就《停止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方面如有修改意见,可以将修改意见和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7月14日至27日。